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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二十三章 文白之争

鲁迅说写就写,成稿速度很快。

至于笔名吗,他联想到在东京期间用过的“迅行”别号,便使用了其中的“迅”字,表明自己的想法开始于青年时代,有一些反抗时代的味道;然后冠以母亲的姓,这样一来就成了“鲁迅”二字。

鲁迅也属于横空出世,谁都想不到一个北洋政府的官员能写出这么有批判性的内容。

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大名鼎鼎的《狂人日记》,一炮打响,其中的警句李谕倒背如流:

凡事总需研究,才会明白。古来时常吃人,我也还记得,可是不甚清楚。我翻开历史一查,这历史没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“仁义道德”几个字。我横竖睡不着,仔细看了半夜,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,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“吃人”!

穿透一百年,这些文字还字字如刀。

紧接着鲁迅又写了《孔乙己》《药》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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