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奉天承——运,皇帝诏——曰:”
“韩国公陈庆之,受朕之厚恩,位列诸侯,享国一方,本应恪尽职守,辅弼朝政,以安黎民,保境安民;”
“然晋王陈龙象举兵谋反一事之惩处,韩国公陈庆之行事悖逆,擅权自专,实乃大逆不道,罪不容诛;”
“朕念及江山基业,社稷安危,痛心疾首,不得不依律严惩,以儆效尤.....”
金銮殿内,朝会之上。
司礼监秉笔太监蔡和,拖着尖锐的嗓音宣读着昭武帝陈怀安拟定的圣旨内容,是关于处理惩治韩国公陈庆之,在违背《大唐律例》的条款之下,擅自处置兴兵造反的晋王陈龙象的尸骸一事。
从韩国公陈庆之一行人自高句丽半岛返京,到昭武帝陈怀安下旨处理惩治罪臣陈庆之,前后不过三日而已。
其处置之快,惩治之严,令满朝文武都始料未及,更是不给朝中�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