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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8章 大明盐政(一)

随着巡盐御史对都转运盐使权力的不断侵夺,到嘉靖初年,巡盐御史开始成为凌驾于运使之上新的最高盐业管理者。

嘉靖七年,巡盐御史王舜耕以灶丁贫困,令运司将纸米价银并粟谷量行给散,全活甚夥。

从而,运司官员已经沦为巡盐御史的下属,听其指令。

嘉靖年间,史起蛰在其所撰《两淮盐法志》中曾这样概括巡盐御史的职权:

上命监察御史一人,秩正七品。

御史之职掌:察两淮盐策之政令,监临司使,平惠商灶。

凡盗煮私鬻阻坏盐法者,则督令官军捕扑之。

盐粮发运,自兖、济距留都河渠兼理之,无使壅滞。诸司之事有所兴革,咸请于御史审允之而后行,御史乃视其成,校其功状殿最、参其德行、量其材艺而荐纠之,以奉行其制命焉。

《两淮盐法志》概括的职权,大致可以归纳为监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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